两夫妇就必须要生个儿子才善罢甘休吗?就是生个儿子又怎么样?能让儿子赡养、送终?不可能!关于这一点,我在20多年前,即80年代中期,就已经预测到了!那时,我女儿才几岁时,与我同办公室一个同事,他儿子与我女儿岁数差不多,他几乎每天闲来无事,都要在办公室里吹:“我儿子今天怎么怎么”,“我儿子又怎么怎么”,甚至在那里胡吹海想:以后儿子、媳妇、孙子一大家子怎么、怎么样。一次两次,一天两天也就无所谓了,可他那种炫耀的神情实在让人受不了,同办公室一个女同事,也是女儿,经常被他有意无意之间,整得生闷气! 有一次,他又开始吹了,我说:“嘿嘿,不要以为是儿子,就能你们5口人,一大家子,享受天伦之乐,以后到了孩子们这一代,绝对会打破传统的生活观念!你是儿子的,加媳妇,孙子,"其乐熔融",生女儿的,就剩下两个老东西,孤苦伶仃?不可能的!绝对孩子们不会与公公、婆婆住在一起的!因为10个婆媳有9个是和谐不了的!他们结婚后肯定是单独住,轮流去双方父母家拜访!
没想到啊,大家看看现在80后,结婚后有几个是与公婆住在一起的?几乎没有!我20多年前的预测不幸而言中啊!就是双方父母都在一个城市里,甚至一个镇上,也绝对很少有住在一起的,即使暂时住一阵,也很快要搬出去的。这就是时代在进步,这就是与国际接轨!
前几天,有博友发起讨论:有好多个孩子的家庭(我估计是60、70年代,未强制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时出生的),在赡养父母时,不能搞平均主义。对于这一点,我认为完全可以开始另外一场大讨论:多子就能多福吗?我个人觉得:赡养父母,全是凭良心!乌鸦尚且反哺,羔羊还能跪乳,儿女7、8个,难道连乌鸦、羔羊都不如?
就像多年前有人发出的感慨:女人要想管住老公不在外面乱搞,是根本不可能的,只能全凭老公的良心!同理,父母想让7、8个儿女都赡养、孝顺自己,是不可能的,全凭儿女的良心!所以,搞平均主义,也只能是表面上的东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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